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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1号文件聚焦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0/3/17 2:56:00 来源:admin点击:1534

3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传来消息,《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出台,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2年将安全生产作为1号文件印发。

    《通知》强调,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四为四高两同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知》内文由7部分组成,即:

    强化担当作为,压实安全责任;

    深化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治理;

    坚持超前防范,有效化解风险;

    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理;

    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严格考核巡查,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的《通知》,既有往年的“经验传承”,又有新的亮点呈现。在落实责任层面,分三个层次纵深推进,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很“硬核”,市县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要求部门建立“一台账四清单”,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煤矿深入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实现“两个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100%),非煤矿山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

    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也是今年《通知》内容的创新之举。以煤矿为首推进对企业差异化动态监管,建立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从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动态化监管,其他行业领域逐步建立落实分类监管制度。